主旨:有關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3年度教職員「養愛護樹木」校樹保育照
護增能工作坊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15日桃教體字第1130004193號函續辦。
二、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時間:112年3月21日(星期四)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6
點。
(二)地點: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小(禮堂),因校內停車位
有限,請參加人員請共乘。
(三)參加對象: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總務主任暨學校人
員、本市儲訓中之校長暨主任(含候用校長主任等)。
(四)研習人數:100位。
(五)報名方式:請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(宋屋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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