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觀音高中115年7月6日觀高教字第1150008698號函及本市115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。 |
| 二、 | 旨案研習相關資訊如下: |
| (一) | 共通課程: |
| 1、 | 辦理日期:115年8月6日(星期四)至同年月7日(星期五)。 |
| 2、 | 研習地點: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1樓分組教室。 |
| 3、 |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7月27日(星期一)止。 |
| 4、 | 報名方式、研習代碼及表單網址: |
| (1) | 研習者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,研習代碼為5677716。 |
| (2) | 同時填寫旨案Google 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qJKSnkZPAWd45gtH9,以利研習報名作業及認證時數核發。 |
| 5、 | 學習成果檢核方式:共通課程以學科檢核為主,檢核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,其及格基準為七十分。 |
| (二) | 分流課程: |
| 1、 | 辦理日期:115年8月18日(星期二)至同年月19日(星期三)。 |
| 2、 | 研習地點: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1樓分組教室。 |
| 3、 |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8月10日(星期一)止。 |
| 4、 | 報名方式、研習代碼及表單網址: |
| (1) | 研習者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,研習代碼為5677718。 |
| (2) | 同時填寫旨案Google 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54H35abLbmRfoBG19,以利研習報名作業及認證時數核發。 |
| 5、 | 學習成果檢核方式:分流課程以實作檢核為主,檢核成績以「通過」或「不通過」為標準,由講師依學員出席狀況,及實作時參與小組討論、分工、演示之積極程度予以評分是否通過。 |
| 三、 | 本局同意貴校出席人員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(差)假登記。 |
| 四、 | 本案如有疑義,請逕洽觀音高中李組長或許小姐,聯絡電話(03)4981464分機213,電子信箱:gish213@gish.tyc.edu.tw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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