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28日桃教中字第 1150007278 號函辦理,同意完成本校115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、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、主任甄選,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,每修畢6學分加2分,最高採計8分。 |
| 二、 | 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、主任之路,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、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,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,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,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,最高可抵免12學分。 |
| 三、 | 本案培訓期間 : 115年3月29日起至115年10月25日止,培訓地點 : 銘傳大學桃園校區。(詳見招生簡章) |
| 四、 | 即日起受理線上報名 https://mymcu.mcu.edu.tw/product/D832603011 或 報名專線(03)359-38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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