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檢送115年度「教育部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實施計畫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85178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鼓勵地方政府、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實驗教育機構、前述相關教育人員及團體積極推動戶外教育,教育部爰辦理旨揭評選。 |
三、 | 旨案計畫資訊摘述如下: |
(一) | 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獎勵對象: |
1、 | 學校績優獎:依學習階段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共3組。 |
2、 | 個人貢獻獎:各校及實驗教育機構之校長、教師、職員與教學支援老師。 |
(二) | 申請方式及時程:請貴校於114年12月31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,以掛號郵寄學校績優獎或個人貢獻獎報名資料寄(送)至本局(國小教育科)彙辦,逾時歉難受理。 |
(三) | 獎勵內容: |
1、 | 學校績優獎:獎勵名額國小組至多20名、國中組至多10名、高中組至多5名,各頒發獎座1座及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。 |
2、 | 個人貢獻獎:獎勵名額5名,各頒發獎座1座。 |
四、 | 倘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(沈先生,電話(02)2462-2192分機1286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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