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:依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及本校課後照顧服務計畫辦理
二、開班數:
於114年7月14日本校課後照顧服務推動委員會會議決議,1-3、6年級各開設2班,4-5年級合併開設3個班,總計為11個班。
三、班級人數:每班25人為原則
四、優先序: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
五、若超過招生數量,於推行委員會會議中利用線上隨機排序系統產生錄取順序。
六、為顧及備取生的權益,若貴子弟已錄取課後照顧班,但家長另有安排,請即時告知學校註冊組,校方會立即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生。
七、若有課照參加意願,但尚未報名,請點選報名網址
或電洽註冊組(03-3076626分機211)諮詢協助。
八、各年級錄取暨排序名單請查詢相關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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