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職場霸凌定義: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,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、被威脅、羞辱、被孤立及受傷,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。
※提醒: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、毀謗、侵害人格權等情事,可能觸犯相關刑法或民法罪責,請本校教職員工務必嚴守職場分際。
※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:(本校訂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-1131209修訂並於1131211公告校網,如遇職場霸凌情形,請逕洽下列申訴管道。)
(一)申訴專線電話:03-3076626分機710
(二)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a060495@mail.rhps.tyc.edu.tw
※相關協助及輔導資源:
(一)教師:桃園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 http://ttsc.whjhs.tyc.edu.tw
(二)公務人員、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:桃園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 https://personnel.tycg.gov.tw/cl.aspx?n=12009
二、桃園市政府114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:(業於1140213公告於校網)
(一)桃園市政府114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結合「DEI-多元、公平與共融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,以「能量補給,健康打底」、「多元關懷,友善同理」及「整合資源,全力支援」為策略目標,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,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。
Diversity 多元:瞭解員工對 EAPs 多元需求及期待,規劃多元服務方案。
Equity 公平:無分身份、職務、性別等類別,對於每一位員工需求均予以相同尊重與重視。
Inclusion 共融:打造友善職場環境,欣賞每一位員工的獨特性,鼓勵勇於為 組織共同目標抒發己見、各顯所長。
(二)適用對象:本府及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、本市復興區公所(含所屬機關),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、約聘僱人員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、駐衛警察、清潔隊員、測量助理及約用人員。
(三)服務方案內容:
1.第一級預防-能量補給,健康打底:針對員工關注議題與不同特質員工之需求,規劃並提供相應之講座活動,以提升自我照護能力,勇敢迎接各項挑戰。(對象:所有員工)
2.第二級預防-多元關懷,友善同理:針對不同職務或身分類別員工,客製符合需求之服務內容或預防性措施,期能降低風險及培養因應潛在議題之能力。(對象:身心障礙人員、已組建家庭及負有撫養子女、長輩責任之人員、第一線為民服務及警消人員、新進人員、主管人員、人事人員、服務年資20年以上員工)
3.第三級預防-整合資源,全力支援:建置並整合市府內外各領域之專業資源,俾利本府各機關及員工面臨危機事件,可即時尋求專業人員協助,並訂定員工個別諮詢、主管人員轉介、非自願個案及危機個案標準作業流程及專屬表單,以系統性的方法介入,有效減低事件衝擊,縮小影響層面。(對象:所有員工,含免費諮詢服務及團體諮詢服務)
(四)詳細內容,請參閱1140213公告於校網之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