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.
:::
人事主任 人事室 - 人事室 | 2025-01-15 | 點閱數: 119

 

  1. 本案係針對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,重新作成前開令釋規定如下:
    1. 手作品係未涉及僱用他人生產或以機器大量生產或設廠製售者。。
    2. 「個人才藝表現」係指公務員以展演創作或藝術表演活動展現自身技藝,並於展演上開創作或表演活動現場販售之手作品。
    3. 手作品單純分享張貼於個人網路平臺無經營之意即非屬服務法第15條兼職範圍。但如雖未主動販受,卻有人反覆洽詢購買或請公務員代為製作,仍應依同法第15條第2項所定「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」之規定認定。
    4. 公務員製作、販售手作品之行為,仍不得違反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經營商業規定。

~~詳見附件。
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