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錄取名單如下:
請正取人員於113年9月2日上午8時前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,並攜帶以下證件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遞補。
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
(2)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。
(3)113年9月6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及警察刑事記錄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