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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9-09 | 點閱數: 253
信誼基金會於9 / 21(六)舉辦【駱郁芬心理師主講/溝通有愛無礙~ 給父母的說話課】親職線上講座,敬請轉知貴校家長,免費報名參加。 說明: 一、 親子之間的溝通,不只是傳達大人的想法與期待,也要提供孩子表達的機會。如何做,能讓孩子感受被理解、被尊重?如何說,能讓孩子願意聽又不會壞了親子關係?信誼將於2024年9月21日(六)下午2:00-4:00舉辦【溝通有愛無礙~給父母的說話課】線上LIVE講座,邀請爸媽免費報名參加。 二、 ... 觀看完整文章
輔導組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9-05 | 點閱數: 191
  主旨: 檢送「桃園市113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 施計畫」1份,請協助公告並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、第19條、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及桃園市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 辦法辦理。 二、 旨揭計畫前經本府113年8月7日府家教字第1130218592號函(諒達)檢送,請各機關單位踴躍推薦符合資格... 觀看完整文章
特教組 特教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9-02 | 點閱數: 277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 函   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助理員 謝佩蓉 電話:3322101#7581 電子信箱:10056293@ms.tyc.edu.tw   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: ... 觀看完整文章
特教組 特教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30 | 點閱數: 277
本案錄取名單如下: 學前集中班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: 正取張○珊,備取從缺,已無缺額。 請正取人員於113年9月2日上午8時前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,並攜帶以下證件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遞補。 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 (2)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。 (3)113年9月6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及警察刑事記錄證明。
特教組 特教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21 | 點閱數: 242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 函   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助理員 謝佩蓉 電話:3322101#7581 電子信箱:10056293@ms.tyc.edu.tw   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: ... 觀看完整文章
特教組 特教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20 | 點閱數: 164
本案錄取名單如下: 幼兒園普通班特教助理員: 正取劉○嘉,備取從缺,已無缺額。 請正取人員於113年8月21日下午5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,並攜帶以下證件,未依限報到者,取消錄取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遞補。 (1)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。 (2)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。 (3)113年8月31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)及警察刑事記錄證明。
特教組 特教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19 | 點閱數: 237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 函   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科員 陳亭潔 電話:3322101#7581 電子信箱:10085172@ms.tyc.edu.tw   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: ... 觀看完整文章
輔導組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09 | 點閱數: 253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 函   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課程督學 張金田 電話:3322101#7417 電子信箱:passat@ms.tyc.edu.tw   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 發文字號: 桃... 觀看完整文章
輔導組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08 | 點閱數: 202
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「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申訴平臺」自113年8月1日(星期四)起正式啟用,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所屬單位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31日衛部心字第1131761945號函辦理。 二、 依據自殺防治法第9條第2項第8款規定:「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遵守自殺新聞報導原則,並建立自律機制。」 三、 旨揭平臺係提供一般民眾及各機關(構)、學... 觀看完整文章
輔導組 輔導組長 - 輔導室 | 2024-08-08 | 點閱數: 244
檢送「桃園市113年度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」1份,請協助公告並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加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、第19條、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及桃園市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辦理。 二、 為鼓勵積極推展本市家庭教育之個人與團體,以鼓勵服務士氣,提升服務效能,特辦理旨揭計畫。 三、 有關旨揭計畫,摘要如下: ... 觀看完整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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