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年6月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3363號函辦理。 二、國教署前以113年5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0357號函 (諒達)轉旨揭操作手冊Q&A1份;本次修正第21項次內 容,公告於相關網站,提供現場執行人員瞭解操作實務及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