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警察局114年5月28日府警管字第1140146233號函辦理。
二、內容摘述如下:本市於大園國中(大園區園科路400號)辦理「救濟站」災民轉移收容演練及1處「急救站」傷患現場醫療處理開設演練。「急救站」可結合「救濟站」實施開設 。
三、演習地區、時間:本市於7月17日星期四)13時30分至14 時00分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,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時00分至15時00分實施60分鐘「救濟站」災民轉移收容、「急救站」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、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。
四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:本市擇「大園區」、「八德區」及「龍潭區」為驗證「車停,人就近疏散」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,以符戰時景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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