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函 |
主旨: | 檢送本局「一起同樂-桃園藝企合作藝術平權計畫」新屋場社區巡演活動文宣,請惠予協助宣傳周知,至紉公誼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本活動定於114年4月13日(星期日)下午3時,邀請「蘋果劇團」於新屋區頭洲兒七公園(桃園市新屋區福洲二街)辦理演出。 |
二、 | 檢附活動EDM及宣傳文字,惠請貴單位於官網及粉絲專頁等相關平台協助網路宣傳推廣。 |
三、 | 本場次活動DM業送達新屋區公所及該區各里辦公室,請公所協助宣傳,並轉知所轄各里里長協助發送文宣及運用廣播系統佈達活動資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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