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生仁和之光申請通知單
學生在校期間曾代表學校參賽,符合下列資格,可申請「仁和之光」,將於畢業典禮上頒獎,以資鼓勵。
1.各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主辦的各項比賽榮獲第一~三名(含特優、優等)。
2.單項協會辦理之各項競賽(需國內不同5個縣市及6隊以上參賽),榮獲團體優等以上、個人前三名或甲等以上。
3.取得代表桃園市參加全國賽資格者。
★學生僅需填寫一項本身最佳的獲獎紀錄★
申請方式:線上表單填寫,請點選以下連結。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2b24CJWxaF0TJ918xyU-UV_syjUmf0rHMTMCow4-HgIuDYg/viewform?usp=preview
上傳證明:獎狀、秩序冊(秩序冊僅參加單項協會需上傳,以證明參賽隊伍的縣市及隊數)
仁和國小教務處114.04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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