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專案助理 翁巧芸 電話:3322101#7511 電子信箱:80018789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
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資字第1130062901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二 (376735100E_1130062901_ATTACH1.pdf、376735100E_1130062901_ATTACH2.pdf) |
主旨: | 轉知教育部「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」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1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32702614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本案為協助中小學教師、行政人員、家長及學生提升「生成式人工智慧」工具使用素養,瞭解風險並避免誤用,特提供「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」(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家長版)」及「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」(學生版)」。 |
三、 | 檢附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(教師、行政人員及家長版)及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(學生版)各1份。 |
正本: |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(桃園市蘆竹區五福國民小學籌備處除外)、本市各私立國中小(桃園美國學校、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除外)、本市各市立高中(含特教學校)、本市各私立高中職(桃園美國學校除外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