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疾管署監測數據顯示,全國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平均罹病率高於前三週平均值,請持續關注疫情變化及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習慣。 |
二、 | 請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: |
(一) | 提供老師、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。 |
(二) | 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,並教導學生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。 |
(三) | 現仍處腸病毒流行期,建議校園內可改用1,000ppm濃度漂白水並提高消毒頻率,尤其需加強學生經常活動之公共空間等高風險場地。 |
(四) | 如校園內出現腸病毒個案,建請暫緩跨班活動直至疫情需緩為止,如遇放學時間等無法避免跨班接觸時,請輔導學生配戴口罩並遵守咳嗽禮節。 |
(五) | 落實生病不上學,感染腸病毒之學生應以發病日起算,請假在家休息 7 天,以減低傳染的機會。 |
(六) | 學校如有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(含疑似感染),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48小時內,至「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」完成通報作業。 |
(七) | 自4月22日起本市符合「桃園市腸病毒防治措施」第5項規定,全市行政區校園及機構須執行1127停課標準(同1班級1周內有2名腸病毒病童時,該班停課7天),執行至脫離流行期為止。 |
四、 | 相關宣導影片可自行運用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ONzrW)或至疾管署下載(網址:
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