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
發文字號:桃教小字第1050033883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轉知經臺閩介聘至臺中市國小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,請轉
知所屬教師,如欲申請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
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臺中市服務者,宜審慎考慮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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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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