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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有關桃園市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人員報到時間調整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市104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因高鐵班次調整,嘉義以南之班次需於上午8時16分始能到達桃園站,為配合評審到達時間及避免比賽人員遲到情事,爰延長比賽人員報到時間如下:
(一)上午場次報到時間:由8時至8時30分,延長為8時至9時。
(二)下午場次報到時間:由12時30分至13時,延長為12時30分至13時30分。
三、本案涉及學生比賽事項,請各校務必轉達參賽人員、家長及帶隊老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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